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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成立平乡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
通 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有关部门:
近年来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,农民负担逐步减轻,农民对土地的关注程度提高,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也随之增多,纠纷表现出的矛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。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切实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》相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成立平乡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如下:
主 任 夏岳普 县政府副县长
副主任 胡自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庞雪敏 县农业局局长
委员: 闫建勇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
池庆瑞 县信访局局长
张书华 县林业局局长
刘洪恩 县畜牧局局长
霍新广 县农工委副书记
李银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
李朝国 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
霍玺茂 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
王秋平 县妇联副主席
霍志芳 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
邱新茹 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
李 博 县公证处主任
王增辉 河北滏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
王保民 保民扶贫农研会会长
陈 岭 丰州镇北牌村村民
平乡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,办公室主任由霍志芳同志兼任。
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|